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7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详见2009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司应于2009年11月13日前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900万元。
2009年5月13日至2009年11月6日期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根据公司的使用计划,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9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结束。公司已将相关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人。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