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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9月23日,公司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金万年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申请的12,000.00万元(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其中:5,50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6,500.00万元为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五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和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瑞金万年青基本情况
1.瑞金万年青成立于2005年,注册号:360781110000092,注册地:江西省瑞金市云石山乡,注册资本:48,52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江尚文,经营范围:水泥熟料及32.5系列、42.5系列、52.5系列等水泥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2.瑞金万年青最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56,469,170.93元、负债总额615,189,720.53元、净资产341,279,450.40元、营业收入445,199,868.72元、利润总额28,562,480.07元、净利润21,273,204.76元。
3.瑞金万年青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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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901200900037996、36901200900037394)
主要条款: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固定资产贷款,本金数额共计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因子公司瑞金万年青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十九次临时会会议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及其子公司2009年总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总额是166,15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67%,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及其主合同;
2、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