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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9年9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09—02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62,676,8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0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09年9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以流通股总股本62,319,13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33,029,141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增5.3股。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37股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31日经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11日, 于2006年9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人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承诺:①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②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在前次资产置换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持有的牡丹江东海燃气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与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郎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进行置换。履行了相关承诺
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履行了相关承诺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遵守其股改承诺,自上述禁售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最低减持价格不低于6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9年9月2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62,676,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股 份 数

(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676,88651,676,88682.1832.2123.1451,670,000
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1,000,00011,000,00017.496.864.9316,833,178
合 计62,676,88662,676,88699.6839.0628.0668,503,178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

(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62,855,52628.14-62,676,886178,6400.08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24,1070.01 24,107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62,879,63328.15 202,7470.0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160,456,79671.85+62,676,886223,133,68299.9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60,456,79671.85+62,676,886223,133,68299.91
三、股份总数223,336,429100.00 223,336,429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股改实施日

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

未解限股份情况

变化

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676,88623.1451,676,88623.14无增持、减持、解除限售外的股份变动情况。
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3,000,00014.7822,000,0009.8511,000,0004.93
合 计84,676,88637.9122,000,0009.8562,676,88628.06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该次解限涉及的

股东数量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9月14日4753,374,12923.90
2008年3月27日716,3200.32
2008年9月18日10,894,7794.87
2009年3月21日147,4000.0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经审慎核查,就大通燃气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大通燃气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相关股东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大通燃气本次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履行。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此次限售股份解禁为大通燃气最后一次法定安排的限售股解禁。但由于公司178,640股限售股份尚未明晰权属,待该等股权权属明晰后,公司再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限售股份解禁。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否;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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