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09-02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3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刘琼律师为大会作了见证。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到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70,972,8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6,829,159.00股的51.8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的表决情况
1、普通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的议案。
总赞成股份数为70,97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赞成股份数为70,97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总赞成股份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二个议案均已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刘琼律师为大会作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09-02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23日下午14:30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实有监事3 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报了职工代表监事改选的情况。
原职工代表监事周政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9月8日向监事会递
交了辞去职工监事的职务的书面申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9月22日民主选举了丁春平先生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并直接进入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丁春平:男,1965年出生,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本科毕业,学士,工程师职称。毕业后就职于长沙颜料化工厂,任技术科工程师;1992年5月进入金山电化工业有限公司,任工程部主任; 1999年5月加入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厂长、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担任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丁春平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丁春平先生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也没有受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