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9月23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的有关函件获悉:宝光集团于2009年9月22日接到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原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西电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陕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52号),同意西电集团无偿接收宝鸡市国资委持有的宝光集团92%的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宝光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4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59%。
目前,相关产权登记等手续还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西电集团。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