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09年9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部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关于此次无偿划转的详细情况请参见2009年9月8日公司发布的公告及相关权益变动书。
此次划转登记过户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2819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3%;泸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泸州老窖股份减少为16,620.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